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-广州大学天体物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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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

2017年05月27日 15:00  点击:[]

一、实验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,重视防范措施,按程序办事,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。

二、实验工作人员应能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,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、处理,发生火灾应及时打119报警并及时扑救。

三、各实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火(灭火)设备,并有专人负责管理,定期更换灭火剂,保持随时可用状态。

四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、易爆危险品(每次实验使用的小量除外),易燃气体要按有关安全规定使用。

五、实验室的重要部位要安装监控装置,发现仪器设备被盗或遭破坏,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校区保卫处处理。

六、各岗人员下班时,要把实验室的门、窗、电源、水源关闭。

七、节假日,各实验室未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,一律不得带外人进入实验室。无论何人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,及时处理。

八、实验室要保持整齐,消防通道顺畅,严禁存放私人物品。未经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任意改变实验室结构和增改电源线路。

九、学校定期组织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业绩列入考核工作范围。

十、违反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,酌情予以纪律处分。情况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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